《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应急救援预案内容:
1.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的地址、从业人数、主要产品、周边区域的单位、设施、道路等;
2.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危险目标对周围的影响;
3.危险目标周围可利用的安全、消防、个体防护的设备、器材及其分布。
4.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
5.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6.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7.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8.危险区的隔离;
9.检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10.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
11.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12.应急救援保障(内部保障、外部救援);
13.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14.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15.应急培训计划;
16.演练计划;
17.附件(组织组织机构名单、指挥层次示意图、联系电话、本单位平面布置图、防护设施分布、基础设施分布、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示意图和疏散路线等)。